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2月24日,记者从蜀山市场监管局获悉,合肥一家医院在“合肥全接触”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了由自己设计制作内容的“飞秒激光摘镜”近视手术优惠活动,该则广告构成医疗广告中含有医疗技术、诊疗方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据悉,今年7月11日,蜀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合肥该医院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医院于2019年6月4日在“合肥全接触”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了由自己设计制作内容的“飞秒激光摘镜”近视手术优惠活动,该则广告含有“飞秒激光摘镜 6999¥”、“近视摘镜,限时钜惠 视觉蜕变,扛鼎全省”、“不想戴眼镜的近视朋友注意啦!本周日这个地方都是人人人人人”、“滚蛋吧,眼镜君”、“13年精于近视手术 江淮名医 屈光手术专家团”等内容。
蜀山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医院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规定,构成医疗广告中含有医疗技术、诊疗方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的规定,决定对该医院进行罚款人民币2万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徐琪琪